普宁市人民 府
关于清理市区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通告
普府通〔〕18号
为规范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,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市人民 府决定对市区主次干道和国、省道范围内的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进行全面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:未经批准设置在市区主次干道和国、省道的跨路龙门架、柱式T型或△型等大型户外广告牌。
二、上述清理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所有人应于年12月27日前自行清理、拆除完毕。逾期不自行清理、拆除的,将依法予以拆除。
三、清理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故阻挠或寻衅滋事,违者将依法从严处理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
普宁市人民 府
年12月12日
今天我大普宁还发生了这些事
本期责编:坛料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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