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基层 府行为行 主导抑

作者简介:曾莉(—),女,四川达州人,行 管理博士,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;李佳(—),女,河南南阳人,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。

摘要:随着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,全能型 府管理模式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多元化的利益需求,社区建设亟待打破行 藩篱,扩展自治和共治空间。基于“强 府强社会”的理念,对上海市P社区进行田野调查,深入探讨基层 府行为的实践逻辑。通过剖析居委会选举、 府购买服务项目和基层自治模式三个关键事件,呈现了基层 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三大行为,即协调行为、整合行为和资源配置行为。研究发现,共治型 府的行为逻辑体现为网络化的治理结构、以共识为治理资源、以合作互动为治理手段;同时,我国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的未来趋势在于立足放权、共识、民主协商,通过自治、法治、德治培育解制型的基层效能 府和有行动力的基层社会网络,促推“强 府”和“强社会”的协同共赢。

关键词:基层 府行为;社区治理;行 主导;合作共治

一、引言

改革开放以来,随着单位制的解体,城市个体有了较大的自由流动与自主选择空间,脱离单位约束的原子化“社会人”纷纷涌现,社区取代单位成了承接“社会人”的重要载体。年,民 部提出开展社区服务,首次引入社区概念,继而民 部于年再次提出社区建设的发展战略,至此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渐次推开。一般认为,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实践主要体现为两个维度:一是国家基层 权建设,二是基层社会的发育和成长。然而,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始终存在。长期以来,我国在“强 府弱社会”的 社关系背景下, 府和社会即公权力和自治权的边界并不清晰, 府行为挤占自治领域的现象非常突出,社会力量偏弱、自治能力不足是社区治理的普遍问题。

随着市场经济的纵深推进,大包大揽的基层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多元化的利益需求,社区建设亟待打破行 藩篱,扩展自治和共治空间,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。因此,社区治理中的基层 府行为转型势在必行,即 府行为应当由大包大揽向共建共治转变,由“行 主导”向“合作共治”转变。本研究借助上海市P社区的实地调查,采用参与式观察和关键事件法,分析“强 府”话语体系下基层 府在社区治理实践中扮演的角色,剖析 府行为转变的实践逻辑,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破局与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和策略思考。

二、城市社区自治的困境与分析框架

长期以来,我国社区治理囿于 府主导,始终难以跳出“命令服从”思维的行动逻辑。为了突破 府“行 主导”的行为模式,研究者们更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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