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白癜风网上医院 http://www.baidianfeng51.cn/m/
年东京奥运会已进行到一半,中国运动员在奥运赛场上摘金夺银,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奖励。
不仅国家会对获得奥运会奖牌的运动员发放奖金,各省、市、县 府,往往也会对来自当地的运动员给予不同额度的奖金。
还有一些企业会对运动员赠送现金、车子、房子等,其中,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房地产企业了。
不少人好奇:奥运健儿获得的金牌和奖金,以及被企业赠予的房产等,需要缴纳个税吗?如果需要,应该怎么缴、缴多少呢?
这个问题,其实,需要区分不同收入项目来讲。
一、金牌本身
无论这个金牌多么值钱,这是奥组委给的,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策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四条(一)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二、夺牌奖励
这要看是谁发的了。
(一)省级人民 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**以上单位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,免征个人所得税。
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省级人民 府、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**以上单位,以及外国组织、国际组织颁发的体育方面的奖金,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。
所以,符合上述条件的参赛运动员奖金和其他奖励收入,可以根据此项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。
据了解,早在年洛杉矶奥运会,国家就开始为奖牌获得者进行奖金奖励了。北京奥运会时,金银铜牌奖金分别为35万元、20万元、15万元。
这些奖励都是奥运健儿应得的,他们付出超过常人的努力,为国家争得荣誉,所获得的奖牌和奖金自然也就不需要缴纳个税。
不过,薪动在这儿需要补充一下,比如国家体育总局(严格来讲,国家体育总局不属于“部委”,但和国家税务总局一样,也是正部级,也就是说和“部委”一级)给予奖励,则属于免税范围(个人理解可以视同“部委”免税);而如果是省、市体育局给予运动员奖金,则不在免税范围之内了。
(二)上述级别的部门、单位以下,或者企业、国内组织发放奖金、奖励,无论现金还是实物(比如给予住房、车辆等,依其公允市场价值作为计税依据),皆需要依法依照百分之二十税率(偶然所得)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支付单位按照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。
除了企业的赠予,运动员可能还会接受各级 府及基金会、企业等的奖励。
其实,如果运动员奥运夺冠,国家级别以外的奖励更是丰厚。
比如,年北京奥运会时,以北京奥运会体操“三金王”邹凯为例,香港英皇集团奖励他72万元;曾宪梓体育基金奖励万元。据不完全统计,北京奥运会每一位夺得金牌的中国运动员收获的奖金都不低于万元,甚至还有更高的。
这个要缴纳相应的税额其实也很好理解,省级以下地方 府,企业的对运动员的奖励,更多的是为了自己做宣传,尤其是企业,宣传夺金的运动员有助于提高自己的品牌力。
这一点类似于每年地方 府和企业对高考状元的奖励,也是为了宣传效应。
比如今年的10米气步枪奥运冠*杨倩,夺得奥运冠*后,被雅戈尔集团受赠一套住房,是实物所得,那么,我们假设这套房市场价值是万元,她该如何交税?
首先,个人所得税乃是价内税;(偶然所得)20%个人所得税(即万元)是包含在“偶然所得”(即万元)里边的。
所以,杨倩接受赠予的房屋是要缴纳个税的。
那么,运动员杨倩可能会面临下面四种选择:
1、自行筹措万元资金,用于缴纳个人所得税;
当然,如果顾及代扣代缴,则需要将这万元交给捐赠方,由捐赠方履行代扣代缴义务。
2、把房屋卖掉,拿其中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;
同样,顾及代扣代缴,则交给捐赠方申报缴纳。但是,捐赠时纳税(扣缴)义务已经产生,这种方式时间上有点问题;当然,之所以提及这个问题,是因为“扣”的义务产生,“缴”则待到次月十五日(税法规定情形可以顺延)才需要履行。
3、好人做到家、好事办到底,捐赠方雅戈尔再拿出万元来帮杨倩缴税。
有人说,不是万元吗?怎么成了万元了?刚才说了,个人所得税是价内税,税在价内。但既然捐赠方另行拿钱缴税,则这个(税前)“所得”就是(万房屋+现金税额),而万房屋则是税后所得,即“80%部分”。这样倒推税前所得,就是1万元了。这就相当于捐赠方同时向运动员捐赠了1万元奖金(其中万元实物,万元现金),依照税法规定需要缴纳万元个人所得税。
4、杨倩放弃接受赠予,个人就不用缴纳与之相关的个税。
(三)如果运动员取得来自于本人单位所发放的奖励,则这就属于与“任职或者受雇”相关的奖金,因此应当并入运动员本人工资薪金所得,一并由本人单位代扣代缴(预扣预缴)其个人所得税。
比如,今年,佛山就正式实施《佛山市参加重大体育比赛奖励办法》,由佛山培养、输送的运动员若在奥运会上夺冠,最高奖励万元。
所以,如果一名佛山属地单位输送的运动员在今年的东京奥运会上夺冠,那么,该运动员收到本单位奖金奖励的万元就应该计入工资薪金所得,一并由单位代扣代缴(预扣预缴)个人所得税。
三、冠名费、广告代言等收入
显然,如果运动员夺得奥运金牌,通常会得到一些商务冠名、广告代言之类的机会,也因此会取得一些收入,这些收入则不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了,而应当分别依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算、缴纳个人所得税,也是由支付方依法代扣代缴(预扣预缴)。
另外,需要说明一下的是,工资薪金所得、劳务报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皆构成“综合所得”,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法相关规定,在申报期限内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。
最后,我们再借着这个奥运话题,回顾一下,哪些情形需要缴纳个税?
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?
工资薪金所得
工资薪金所得就是最常见的了,我们每月收到的工资都是由公司代扣代缴个税之后的。
意外偶然所得
买彩票中了五百万,也是要按照20%缴纳个人所得税的,实际到手不会有五百万。
个人股权转让所得
个人转让股权所得是要按照20%缴纳个税的,如果是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就不需要缴纳个税,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个体户经营所得
个体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。但是,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个人出租房租给企业
个人住房出租给企业,需要代开房产税发票,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劳务所得
比如,被其他企业暂时雇佣一段时间,签订了劳务合同,那么,收入所得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。
他人赠予
别人赠予我,无论是实物或者奖金,都属于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,都是要按照收到的金额的20%缴纳个人所得税。
激情看奥运,趣学财税知识,今天你又进步了吗?
薪动财税,您的税务筹划专家!
温馨提示:由于